定海区文化新闻出版局(体育局)
基本情况简介
定海区文化新闻出版局(体育局)是主管全区文化、新闻出版、体育行政工作的区政府工作部门。目前内设5个职能科室:办公室、文化体育市场管理科(法规科)、社会文化科(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科)、新闻出版广电管理科、体育科。
一、局设立、名称
1988年7月,撤销“舟山市定海区文化广播电视局”,建立“舟山市定海区文化局”和“舟山市定海区广播电视局”,两局单列。定海区文化局辖定海区文化馆、城关文化总站、定海区电影公司和22个乡、4个镇、3个街道的文化站;1994年7月机构改革,与舟山市文化局合署办公,设立“舟山市文化局定海文化处”。至2001年7月,舟山市与定海区不再合署,文化局更名称为定海区文化体育局;2005年4月,定海区文化体育局组建为定海区文化新闻出版局、定海区体育局,两块牌子一套班子。是主管全区文化、体育工作的行政职能部门。
二、内设科室
1988年7月,定海区文化局单列后,内设机构经区编制委员会批复:设社会文化股、人事秘书股、行政企财股、编制人员10名。下设文化馆、电影放电发行公司、文化服务公司、城关文化总站、文化市场管理办公室。1994年4月,局内设“文物管理办公室”(内设股级机构)、旅游管理办公室(挂靠)。是年7月与市合署办公。2001年成立定海区文化体育局,内设办公室、群众文化科、群众体育科3个科室,局机关人员编制9名。至2005年1月更名为定海区文化新闻出版局(体育局),内设科室不变。2007年7月局职能进一步完善,内设办公室、群众文化科(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科)、群众体育科(体育总会、体育发展中心)、文体市场管理科(法规科)、新闻出版广电管理科。
三、区文化新闻出版局(体育局)主要职能
1、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文化、新闻出版、体育工作的方针、政策和法律、法规;研究制定全区文化、新闻出版、体育事业的发展规划和政策、规定,经批准后组织实施。
2、研究、指导全区文化、新闻出版、体育事业体制改革;指导、协调全区文化、新闻出版、体育事业发展。
3、规划文化、体育设施建设布局;参与或组织实施重点文化体育设施建设,管理区级公共文化体育设施。
4、负责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、开发和利用;管理全区音乐、舞蹈、戏剧、曲艺、美术、书法、文学、摄影等工作;培育优秀民间民俗文化,抓好各门类艺术精品创作,策划、组织具有示范性的重大文化活动;指导文化、新闻出版、体育行业的协会、学会等社团组织活动。
5、负责全区公开发行报刊、连续性内部资料、图书型内部资料的行业管理工作;负责相关行业的审核、报批。
6、负责文化、新闻出版、体育的行政执法工作;负责办理文化、新闻出版和体育方面的行政复议案件;指导开展全区对外文化体育交流工作。
7、指导落实《全民健身计划纲要》,指导并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;实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,负责国民体质监测。
8、研究全区体育竞赛、竞技运动项目设置与重点布局;负责全区体育竞赛工作,负责全区竞技运动队建设,选拔和培养高水平的竞技体育后备人才。
9、组织和指导文化体育宣传、科学研究和教学工作;培训文化体育干部和专业人才,加强全区文化体育队伍的思想政治工作。
10、配合市局做好文物、图书工作。
11、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。
四、局属单位
区文化馆、区文化体育市场执法大队、区电影放映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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